2018年5月18日,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(下称“日亚”)对华硕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华硕”)之日本子公司ASUSJAPAN株式会社(即“日本华硕”)及其经销商SYNNEXInfotec株式会社,向东京地方法院驳回专利侵权行为诉讼,催促损害赔偿。日亚催促损害赔偿的对象产品是华硕所生产、配备白色LED闪光灯的智能型手机ZenFoneGo(ZB551KL、ZC500TG)以及ZenFone2Laser(ZE500KL)。
日亚指出此等产品上配备的白色LED落到其日本专利第5177317号与第5610056号之权利范围,故驳回本件诉讼。日亚致力于维护其享有之专利及其他智慧财产权,对于任何侵犯日亚专利之企业,将在全世界之后采行必要的措施。
本文来源:奥门新浦京网999-www.jamacompetences.com
11925650037